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購買商品房要查驗開發商預售證



楚天都市報訊 圖為:陳浩正在接聽“楚天3.15”維權熱線

楚天都市報記者陳珂

昨日,武漢房管局房地產市場管理中心副主任陳浩做客“楚天3.15”維權熱線。2小時時間裡,投訴、咨詢電話不斷。其中開發商隱瞞信息、或者虛假承諾賣房,成為不少購房者最易碰上的陷阱。

【315千萬購房者說 防不勝防的樓市騙術奇招】

【這些年,我們遭遇的買房陷阱】

訂購小門面 變成大商鋪

2013

年,唐先生繳納30萬款項,在售樓部訂購74平方米商鋪時,開發商還沒有土信貸彰化大城土信貸預售證,兩年後主管部門不允許其分割產權,簽合同時74平方米的房產變成瞭230

平方米,價格相差百餘萬元。如今開發商給出兩個解決方案:要麼業主補交百萬餘元的差價,要麼開發商退還已占用2年的預付款。

唐先生說,當初買商鋪投資是量力而行,現在沒有實力補交過百萬的價差,而幾十萬被開發商無償占用2年,一分錢利息都沒有。因此兩個解決方案,他都難以接受。“目前我還沒看到雙方簽訂的協議,如果是在未取得預售證時收取款項,可能涉嫌違規售房。”陳浩分析原因時認為,由於商鋪單價高,當初開發商可能希望將商鋪分割成小面積鋪位,便於對外出售。後來報批時,未獲得主管部門許可,導致單套面積變大。

陳浩表示,將立即著手調查,在看到協議之後,再對該糾紛定性。

抵押信息被瞞 買房不能辦證

開發商售房之前,隱瞞房產被抵押的信息,賣房後又不盡快解除抵押,導致貸款無法審批、房產證無法辦理。

塗先生去年9月中旬,繳納20多萬的首付,隨即申請銀行貸款。審批通過後至今無法放款。跟開發商溝通後才知道,他購買的房源已被開發商抵押給銀行,遲遲沒有解押,導致無法辦理貸款,辦證更無從談起。

陳浩表示,抵押的房產要進行銷售,首先需要有債權人的書面同意,同時開發商在售房時應告知購房者。陳浩介紹,解押不是以一套房源為單位,而是以一層甚至一棟為單位,假設其他房源銷售不好,開發商資金不能回籠,可能導致沒有實力還款解押。而處在抵押狀態的房產,無法對購房合同進行備案,也無法貸款、辦證,購房者權利無法保障。

陳浩建議,購房者在買房之前,可登錄房管部門網站瞭解意向房源是否有抵押的信息,再根據情況考慮是否購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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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來源http://wh.house.sina.com.cn/news/2015-03-12/08105981576666701676164.s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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